十大军事原则,即:
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
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
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
5、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
6、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
7、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
8、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守备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坚固的据点和城市等待条件成熟时夺取之;
9、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分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
10、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