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枫桥经验”:毛主席治国理政的理念与智慧及其当代发展

“枫桥经验”:毛主席治国理政的理念与智慧及其当代发展
周中之
昆仑策研究院
2024年09月11日




【内容提要】毛主席肯定和倡导的“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对毛主席关于“枫桥经验”批示的研究,必须将其与《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的有关论述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毛主席有关治国理政的理念,并从中窥见其领袖的智慧。毛主席对“枫桥经验”的倡导是对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经验的继承和发展,蕴含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肯定,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要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创新,将人力和科技统一起来。


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夺取了政权,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他肯定和倡导的“枫桥经验”,不仅在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社会生活中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深刻的影响,而且在21世纪的中国依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放射出理念和智慧的光芒。研究和探索体现毛主席治国理政理念和智慧的“枫桥经验”,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从《论十大关系》到“枫桥经验”:毛主席对新中国治国理政的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如何在百废待兴的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领导翻了身的中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并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是摆在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大历史使命。1956年2月起,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对本国国情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查研究,听取了中央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调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并进行了反复深入的思考。中央政治局为此几次开会展开了认真讨论。在这样的基础上,毛主席集中概括形成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这一报告提出了要根据中国国情走自己的路,处理好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这“十大关系”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其理念和智慧指引了后来几十年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例如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突破口。《论十大关系》精心梳理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问题,为中国发展厘清了思路、提供了框架。毛主席明确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作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枫桥经验”正是这一基本方针的贯彻。

1956年,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国际上,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作秘密报告,揭露斯大林犯的一系列严重错误,并全盘否定斯大林。在国内,我国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也出现了急躁冒进的问题和官僚主义倾向。在国内外各种形势的影响下,国内一些地方发生了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退社的现象。1957年2月,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以“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为题作了重要讲话。此后,毛主席对讲话稿作了若干重要修改和补充,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毛主席在这一经典文献中,围绕着“社会主义是不是存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方针政策。毛主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否认存在矛盾就是否认唯物辩证法”。他第一次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强调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毛主席还特别指出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如果处理得当,敌我矛盾可以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不同性质的矛盾可以转化,这是后来指导“枫桥经验”的重要理念。

1963年,在全国农村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地处浙江诸暨的枫桥干部群众采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安部领导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公安部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主持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捕人少,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后来,毛主席在公安部递呈的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96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把“枫桥经验”推向全国,此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1964年也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捕人最少的一年,但治安情况比往年都好。

毛主席长期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于中国这个东方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为当代中国治国理政提供了宝贵历史经验。这些经验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形成的,我们必须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认真加以审视和研究。对毛主席倡导的“枫桥经验”的研究,必须将其与《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有关论述联系起来,才能更好理解和把握毛主席有关治国的理念。


1. “大格局”与“重心向下”相结合的治国理念

中国是文明古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领导这样的泱泱大国,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必须有大格局、大智慧。在《论十大关系》中,毛主席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立足于中国国情,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十大关系。这十大关系精辟完整地概括了发展要解决的主要方面,深刻地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解决的十个重大问题。“十大关系”说是在反思苏联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毛主席指出:“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他强调了要“以苏为戒”,不能照搬照抄,要走自己的路。这就提出了要走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大方向问题。即使在几十年后的改革开放时代,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论十大关系》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两部文献是毛主席分别在1956年和1957年党中央和国家最高领导层上的讲话,时间间隔不长,而且在内容上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毛主席指出:“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毛主席从治国理政的“十大关系”中揭示了“关系就是矛盾”的道理,同时又提出“任务”是“正确处理这些矛盾”。这样一来,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从理念走向了实践。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治国理政面对的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矛盾更多的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

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既是理念问题,也是方法问题。毛主席认为:“我们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项工作,有两个方法是必须采用的,一是一般和个别相结合,二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任何工作任务,如果没有一般的普遍的号召,就不能动员广大群众行动起来。但如果只限于一般号召,而领导人员没有具体地直接地从若干组织将所号召的工作深入实施,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就有使一般号召归于落空的危险。”毛主席的领导方法具有实践性的特点,重视从广大基层群众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推广经验,打开工作局面。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肯定和倡导,是在治国理政中对基层群众实践的高度重视,也是他精湛领导艺术的体现。

“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毛主席肯定和倡导“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从中不难看到,毛主席把国家治理的工作基础放在基层治理上,或曰“重心向下”。概括起来说,从《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到“枫桥经验”,毛主席治国理政初步形成了一个体系,将“大格局”的顶层设计与“重心向下”的基层治理结合起来了,这是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2. 矛盾分析与矛盾转化的哲学智慧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社会生活中是否还存在矛盾?如何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这是20世纪50年代国内外形势下,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然要回答的重大问题。存在矛盾是客观事实。要承认客观事实,同时要分析客观事实。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用哲学辩证法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这种分析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但是,这并不是说在我们的社会里已经没有任何的矛盾了。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二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之间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三是不同性质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在我们国家里,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矛盾。而这种矛盾转化是围绕着“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而展开的。

如何理解这个基本方针?这个方针不仅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还包括尽可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要按照不同情况,给反革命分子以不同的处理。“机关里的反革命跟社会上的反革命不同。社会上的反革命爬在人民的头上,而机关里反革命跟人民隔得远些,他们有普遍的冤头,但是直接的冤头不多。这些人一个不杀有什么害处呢?能劳动改造的去劳动改造,不能劳动改造的就养一批。反革命是废物,是害虫,可是抓到手以后,却可以让他们给人民办点事情。”而“枫桥经验”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是运用毛主席关于矛盾转化的辩证法思想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典型案例。在治国理政中,既要坚持原则的坚定性,也要讲求策略方法的灵活性,掌握矛盾分析和转化的条件和规律,尽可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毛主席充满着辩证法的领导智慧告诉我们,要学哲学、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才能有利于团结更多的人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3. 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路线

毛主席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治国理政中贯彻群众路线成为时代的课题。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关键的是要走群众路线。毛主席指出:“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是我党从来经常说的走群众路线的问题。共产党员要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任何时候也不要离开群众。”

所谓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无产阶级政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其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所蕴含的价值目标就是为了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即一切为了群众。但在实现这一价值目标中,必须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使国家长治久安。在实践中,“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是因为它“依靠群众”(毛主席批示)。学习“枫桥经验”,必须抓住“依靠群众”这一关键点。甚至可以说,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是要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所谓群众路线,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枫桥经验”来自人民群众,是枫桥镇广大干部和群众植根于实践,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形成的智慧结晶。在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倡导和推动下,“枫桥经验”在治国理政的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标杆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时代发展了,治国理政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也将与时俱进,但群众路线不能丢。治国理政是一门科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待实践与认识关系的科学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也是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治国理政效能的过程。


二、“枫桥经验”:毛主席治国理政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枫桥经验”起源于乡村,是20世纪中国乡村基层治理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植根于中国国情,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毛主席出身农村,长期领导农民运动,充分了解中国农村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毛主席最喜欢读中国历史书籍,在数万册藏书中,历史书籍占比最大。他阅读次数最多的是《资治通鉴》,一生读了17遍。他认为“这部书写得好”“读这部书借以熟悉历史事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从毛主席对“枫桥经验”的肯定和倡导中,不难窥见他对中国国情和中国传统文化特点的深刻把握。


1. 毛主席对“枫桥经验”的倡导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是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东西方经过了两条不同的途径。一条是以古代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一条是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中国属于后者。“亚细亚的古代”由氏族直接到国家,国家的组织形式与血缘制相结合。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的,形成了以伦理为本位的“差序格局”。传统社会的治理是通过两条轨道进行的,一是国家政权机构依据国法自上而下实施,二是乡土社会内的绅权和族权依据礼俗实施。在乡村文化中,礼俗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传统的中国农村是靠推行‘礼治秩序’来进行治理、实现稳定的。”中国和西方在国家治理的理念、思路、途径上有明显的差异。

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实行德法共治的治国方针,这是由中国社会的生产方式、文化特点所决定。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在一家一户基础上的农耕社会,在维持生存和抵御自然灾害的斗争中,中华民族养成了与德治相适应的民族心态。西周时期,周人反思殷商覆灭的惨痛教训,提出“修德配命”“敬德保民”的新思想。“德”不仅有正心修身的功夫,而且还具有治国平天下的作用。这样,在历史的演进中,形成了中国古代所特有的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认定,国家的兴衰存亡与“修德”密不可分,要使政权长盛不衰,必须德法共治。

“枫桥经验”将道德的自律与法律的他律相结合,“就地解决”各种基层的矛盾,为中国社会基层治理提供了范例。枫桥镇加强村规民约建设,使乡村基层治理出现了新的面貌。村规民约既反映了法律规范的要求,也反映了道德规范的要求。村规民约使依法治村具体化、可操作化,也使以德治村条文化、规范化,体现了德法共治在治理中的价值。在基层社会的治理中,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将法治作为“准绳”,同时也要加强道德建设,将法治建立在道德“基石”上。由于“礼治秩序”是根深蒂固的,乡村中的现代法治观念的真正形成还有不少路要走。因此,要加强乡村道德文化建设,形成尊法、守法的乡村新风尚,支持乡村法治。枫桥是个有着深厚人文底蕴的江南古镇,据历史记载,司马迁、王阳明、徐霞客等不少历史名人都在枫桥留下了足迹,南宋朱熹曾四次来到枫桥讲学。历史和文化孕育了乡贤文化,这些乡贤文化支持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无讼理想和德法并举的治理理念。在“枫桥经验”中,“老杨调解中心”创新发展了传统的乡贤文化,崇尚说理,德法交融,化解基层矛盾,成功率非常高。“老杨调解中心”的创办者因此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记功表彰。总之,“枫桥经验”吸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并举的治国理念,并将其成功运用于现代社会的基层治理,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毛主席大力倡导和推广“枫桥经验”,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的治国理念的肯定,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进行发展。随着时代发展,“枫桥经验”不仅推广到全国乡村,也推广到全国城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面对“社会基层”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德法并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将能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矛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2. 毛主席对“枫桥经验”的倡导蕴含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肯定

中华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源于《尚书》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语。民本思想或曰“民惟邦本”(《尚书·五子之歌》),意思是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国家的安宁依赖于这个“根本”,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儒家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中国古代儒家的民本思想认为,桀纣失去政权的原因中,归根结底是民心的失落,而国家要稳固政权,必须得民心,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中国古代的明君、贤臣实践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在治国理政中主要表现为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等。只有施仁政,给民众以实际利益,才能得民心,使国家长治久安。概而言之,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问题,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问题,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

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基层,不仅古代中国社会是这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中国也是如此。毛主席非常重视历史的经验,并从中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经验中汲取智慧。毛主席要求推广“枫桥经验”的“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做法就是强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中国之治”的根基。在当代中国,基层常常发生各种矛盾,如不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就可能失去民心,失去基层群众对国家和政府的拥护,就可能酿成巨大的社会风险。这更突出了做好基层社会的治理才能稳固国家政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彰显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现代价值。

搞好基层治理,要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赞扬,获得民心和群众的拥护。枫桥人加强制度建设,在“服务不缺位”中积累了好经验。他们对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最多跑一次”的制度改革,推进了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和均等化,并切实做到一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受群众的好评。他们在“服务不缺位”中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创建“红枫党建”品牌。为了落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枫桥镇建立了党员监督管理制度,党员通过亮分、亮牌、亮业绩的“三亮”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了抵御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诱惑,枫桥人加强了经济活动中的监管制度建设,把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枫桥镇桃源村创造了好经验,该村建立了相关制度,要求村干部做到“五个零”,即管理零违规、承诺零违背、违法现象零容忍、村级工程零投诉、村级公务零招待。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可以分为两部分,重民、贵民更多地属于理念问题,即对民众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的认知问题,安民、恤民、爱民等更多地属于实践操作问题,即在治国理政实施什么样的政策问题。前者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旨与使命有不少契合点,后者强调基层治理和重视民心的操作导向是毛泽东倡导的“枫桥经验”之精髓。


3. 毛主席对“枫桥经验”的倡导体现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

“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形成,并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毛主席称赞“枫桥经验”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治理效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治理效果,其重要原因是它植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发展的沃土中,毛主席倡导“枫桥经验”蕴含着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它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商君书·壹言》),治国理政必须建立一定的制度,依据一定的制度运行。然而,制度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范畴。从广义来说,它包括显性的制度和隐性的制度。显性的制度是以条文形式所呈现的,而隐性的制度往往深藏于社会习俗、伦理道德等文化中。隐性的制度对于治国理政起着基础性的支持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必须从这种“基础性的支持作用”中加以认识,同时从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两大层面中加以把握。

社会治理是现实的,是在现实生活条件下进行的,要解决大量的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社会治理又是历史的,现实社会是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中走过来的。我们不能割断历史,而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历史和现实之所以能够沟通,其内在的根据是“社会跨时间的同一性”。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要借鉴历史的经验,例如本文前述的“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德法共治”“民惟邦本”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各有其特点,世界各国的社会治理必须与该国民族的历史文化相结合,才能获得成功。世界各国在社会治理中的成功经验,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但这种学习和借鉴必须立足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土壤,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简言之,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社会治理的“根脉”,建立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枫桥经验”昭示人们,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这也是毛主席肯定“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要依靠群众,必须把群众发动起来,团结起来。这就需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寻找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民的内心世界,它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为最大多数的中国人民所认同。将基层社会治理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吸引更多群众投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的事业中去,从而实现事半功倍,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枫桥经验”起源于中国的乡村,绝不是偶然的。枫桥地区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和氛围,枫桥乡规民约、家庭建设等基层治理的工作结出的硕果离不开这一“底蕴和氛围”。进入21世纪,尽管我国的乡村已经发生了巨变,但中国社会的基层治理依然要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凝聚力和政治认同,创新新时代的群众路线。

以下從略......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

[2]王海光:《〈论十大关系〉文本的形成与演变及其经典化》,《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3期。

[3]周中之、徐铁光:《“枫桥经验”与新时代中国德法并举治理乡村之路》,《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